11月11日—12日,县纪委监委成立脱贫攻坚检查组,对部分乡镇及县级部门履行脱贫攻坚主体责任情况开展监督检查。县委常委、县纪委书记、县监委主任马丽参加督查。
检查组先后前往东青镇、县农业农村局、县水利局等乡镇部门,重点督查脱贫攻坚项目推进、资金拨付、工程验收等落实情况,并对照考核要求仔细抽查了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。
马丽指出,脱贫攻坚工作任重道远,收官之年又受到疫情影响,各项工作任务更重、要求更高。各级各部门要强化担当,严格按照“四不摘”要求,进一步巩固脱贫成果,提升脱贫质量。
马丽强调,脱贫攻坚不仅要完成各种指标,更需要提升群众满意度和幸福感,不仅要做好帮助贫困群众摆脱贫困的“上半篇文章”,更要做好让贫困群众脱贫不返贫的“下半篇文章”,要不断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,巩固脱贫成效,让脱贫攻坚“成绩单”更具生命力。(记者 邓坚)